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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净值有起伏不再“只赚不赔” 购买应理性

2020-07-28 12:10:06 来源:人民日报

  不再“只赚不赔”

  近期一些银行理财产品净值下跌主要是由于债券市场调整引起价格波动

  “怎么一个多月下来,我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相对于投入的本金反倒跌了16块钱呢?”6月末的一天,25岁的北京市民张朵朵查看自己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时,有点疑惑。

  张朵朵说,她时常做一些比较稳健的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是她的主要选择。此前,她购买的产品年化收益率一般在4.5%左右。5月初,她在一家银行的手机APP上发现了一款今年以来年化收益率约6%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就投资了2万元。“没想到银行理财产品也会出现浮亏。”

  近期一些银行理财产品出现浮亏,“刷新”了人们对银行理财产品“只赚不赔”的固有印象。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统计显示, 5月末,有168只净值型产品跌破发行价,占月末净值产品总量的0.91%,所占比重并不大,其中,多数为固定收益类产品。

  2018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同时要求银行根据产品的投资组合不同、同类产品过往业绩和风险水平,将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由低到高至少五级。实践中,固定收益类产品一般属于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近期,为何少数净值型理财产品出现净值跌破发行价,甚至收益率为负值呢?“银行一直是我国债券市场的重要投资主体,在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各类资产中,债券资产占比约60%,债券市场行情涨跌变化会影响理财产品净值变化。”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副总裁管圣义说,近期少数理财产品净值下跌主要是由于债券市场调整引起价格波动。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浮亏的理财产品投资二级市场债券的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部分产品成立时间短,在4月价格高位建仓配置较高比例债券,在债券价格下行时,造成本金浮亏。

  当债券收益率上升时,债券价格下降,投资于债券的理财产品的净值也随之下降。管圣义分析说,以市场上最具代表性的10年期国债收益率变化为例,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显示,10年期国债二级市场收益率在2020年4月29日达到低点2.525%之后开始回升,至6月23日升至2.91%,以此计算,如果4月底某只理财产品开始建仓,按面值购买了10年期国债,则两个月后至6月23日净价会下跌3.28元,变为96.72元,该理财产品的净值也随之下跌。从债券市场整体看,1—4月,债券市场价格整体上涨,债券综合净价指数总体上涨2.76%,而4月底债券价格开始下跌,仅4—6月债券综合净价指数就总体下跌2.6%,行情变化之快可见一斑。

  净值化转型不可逆

  理财产品的净值取代了过去的预期收益率。投资者可能享受到更多投资收益,也可能会出现亏损

  最近,在浙江杭州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葛亮购买了一款一年期净值型产品,5月6日该产品单位净值为1.0409,5月14日跌到了1.0394,6月24日又涨到了1.041,“看来,这款产品的净值是在动态涨跌的,因此,产品收益情况不能看一时,得持续观察一阵。”

  实际上,债券市场有波动,收益有起伏。之前银行理财产品多数采用预期收益率的形式,投资者只要选择保本保收益产品,看准预期收益率,就能获得稳稳的收益,一些投资者就没有充分了解理财资金投向哪里、信息披露是否完整等。如今理财产品收益率跟随投资资产的收益上下波动,其根本原因在于银行理财向净值化转型,打破“刚性兑付”。

  管圣义认为,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不可逆转。2018年4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随后银保监会发布配套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明确,银行理财产品是指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要打破刚性兑付,规范产品运作,实行净值化管理。

  什么是净值化管理?管圣义进一步解释说,净值化管理是理财产品转型的核心内容,涉及银行理财业务的各个方面。对于广大普通投资者而言,理财产品的净值取代了过去的预期收益率,最大的不同在于,净值化产品从购买之日起,未来的收益是动态变化、不确定的,投资者通过看产品的动态净值来了解产品浮盈浮亏情况,按照净值申购赎回,所获得的收益取决于产品净值的变化情况。

  新规发布以来,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效果显著,预期收益型产品明显减少。

  “以前购买预期收益型产品,从购买之日起未来的收益率几乎就是确定的。净值化转型后,投资者要时时关注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以了解自己所购产品的风险。”管圣义说,银行的理财管理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以前不管投资收益有多少,银行按照承诺的固定收益连本带利兑付给投资者,其余收益银行自己留存,如果有亏损银行也“刚性兑付”。而实行净值化管理后,投资者能享受到全部投资收益,银行只收取固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如果投资有损失,银行也不会“兜底”,投资者要自己承担风险。也就是说,投资者可能享受到更多投资收益,也可能会出现亏损。

  规范操作,理性投资

  银行应及时、准确披露信息,投资者应了解所投资资产标的的风险状况,根据自身风险偏好理性投资

  要让投资者自己承担产品收益波动的风险,银行首先得规范运作,充分披露理财产品信息。理财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理财产品投资者披露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和主要投资风险等。

  “实行净值化管理后,银行机构要坚持勤勉尽责地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责,提高理财产品管理能力;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定期进行投资者风险测评,‘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告知投资者相关信息,引导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管圣义说。

  业内人士认为,现在一些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投资者查询不方便等问题,需要建立集中统一的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平台,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直观的图形展示理财产品运行趋势,方便投资者查询、比较。

  目前,中国理财网作为银保监会授权的理财产品查询的唯一指定平台,按照理财新规的要求,进一步丰富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功能,开发了理财信息披露平台,为银行或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提供统一的信息披露服务,方便投资者查询和检索,有效提高了理财产品的信息透明度。

  “保本非理财、理财非保本。”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说,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往往风险较低,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了解所投资资产标的的风险状况、资产配比和投资期限,根据自身风险偏好理性投资。

  按照理财新规要求,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大多依风险等级分为R1至R5,风险依次上升。其中,低风险的R1级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债券回购等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净值波动性小,收益相对稳定;R2级产品也是较低风险的产品,通常在已发售的理财产品中占比超过70%。

  “投资者要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合理选择理财产品,要认真做好自身风险能力的初始测评和后续的跟踪测评,以利于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管圣义说。

  投资者要改变“银行理财只赚不赔”的老想法。除了参考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外,自己也要关注市场变化,了解净值波动的原因。管圣义说,通过投资者教育,使得投资者对资产市场价格变动总体趋势做出判断,就可以选出未来风险相对较小的产品,比如,可以根据债券指数的变化来分析当前债券市场价格总体水平,如果在指数高点进入市场,就要做好心理准备承受市场波动。

  投资者还可以参照同类产品过往业绩。但业内人士提醒,理财产品在销售时,其标注的收益率可能是过去七日或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率,并不意味着未来也是同样的收益率。历史业绩只能作为参考。

  “如今,理财产品的净值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产品的价值,投资者能更直观地看到产品的收益波动和风险,但也要认识到,个别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是阶段性正常现象,投资者应秉持理性投资理念,科学合理地看待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避免过度关注个别产品局部时段的净值变化。”管圣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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